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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咨询和代理

您的位置:

1、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和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接受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、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。

2、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;接受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,为受害人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、自诉案件原告人以及申请再审的申请人担任诉讼代理人。

 

 

涉外诉讼代理

在涉外婚姻家庭、国际贸易、专有技术国际许可、反倾销、反补贴、成套设备进出口、进出口管制和市场准入、大型能源、建筑合同、国际运输业务中代理客户参加诉讼及仲裁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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